如果化疗药物渗漏后处理不当,可引起局部皮肤变化,表现为皮肤颜色变黑或起水疱,水疱破裂后,形成溃疡。严重者须进行外科清创/植皮。尤其应该警惕的是,部分患者可能不出现上述症状,等发现时已发生皮肤组织受损,甚至丧失肢体功能。
目录
1化疗的介绍
(主要有以下3方面原因)
1患者因素
(1)肿瘤患者经常采集血标本/长期输液/反复大剂量化疗,对血管内膜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使血管壁变薄/血管脆性增加/弹性下降,血管硬化。
(2)患者不合作或在输液期间没有按正确的方法移动输液的肢体,导致针尖穿破血管/针头滑落,引起外渗。
(3)肿瘤压迫/血管栓塞/腋窝淋巴结清扫术/淋巴水肿/上腔静脉压迫症等引起上游血管阻力增加。
(4)患者血小板减少。
(5)老年患者由于生理性退化/皮肤松弛/静脉脆弱,也增加了外渗的可能。
2药物因素
(1)与药物本身的刺激性/渗透压/酸碱度/浓度及药物对细胞代谢的营养有关。
(2)当药物在很短时间内大量或快速进入血管内,是血管通透性增加,致使药液外渗。
3技术因素
(1)静脉穿刺时针尖刺破对侧血管壁或针头斜面未能完全进入血管腔,药液经破口和针尖斜面漏到皮下组织。
(2)在同一部位反复穿刺,止血带结扎过紧/时间过长,都可能造成对血管的损伤。
(3)选用局部血管有病变的肢体,由于血管收缩,导致血管内壁压力增加,而发生外渗。
(4)用力推注化疗药物,拔针后按压时间太短,药液沿针眼外渗。
2化疗药物外渗怎么办
1.发生外渗应立即停止化疗药物的输注,将针头保留并接注射器回抽后注入解毒剂,然后在皮下注入解毒剂,局部冷敷。
2.及时了解化疗药物的名称、剂量、输注的方法,评估患者药物外渗的穿刺部位、面积、外渗药物的量,皮肤的颜色、温度、疼痛的性质。
3.护理人员准确评估外渗药液损失量,如损失量超过原药量的10%,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重新输注时应遵医嘱补足损失量。
4.护士应每天严密观察患者药物外渗处皮肤情况,如皮肤颜色、温度、弹性疼痛的程度变化,并根据观察到的情况决定皮下封闭时间,同时做好护理记录。
5.局部可选择用33%的硫酸镁湿敷,也可用如意金黄散外敷,湿敷与中药外敷时间均应保持在24小时以上。外敷时注意保持患者衣物、床单的清洁、干燥。
6.患者自感外渗部位有烧灼感时,应使用冷敷,禁止使用任何方式的热敷。
7.因药物外渗局部有破溃、感染时,应报告医生及时给予清创换药处理。
8.抬高患肢,减轻因药物外渗引起的肢体肿胀。下肢药液外渗时,应让患者卧床休息,床尾抬高15°,上肢药液外渗可用绷带悬吊上肢,尽量减轻肢体负担。
9.外渗部位未痊愈前,禁止在外渗区域周围及远心端再行各种穿刺注射。
10.护士在整个化疗药物外渗处理中,要关心体贴患者,做好心理护理,减轻患者的恐惧,以取得患者的合作。
3化疗的预防
医护人员会在技术上采取措施,避免化疗药物的外渗。例如选择较粗的/较直的静脉注入药物;避开肌腱/神经/关节部位,防止渗漏后引起肌腱挛缩和神经功能障碍;采用新拔针法,即先拔出针头,立即用干棉签按压穿刺点,使针头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退出管腔,减轻了针刃对血管造成的机械性切割损伤。
患者也应积极配合。例如化疗药物中出现静脉注射部位有疼痛和烧灼感时,一定要随时报告,以便及早发现液体渗漏,以及早治疗;输液期间应尽量减少活动,可以用纸板作成输液垫板,每次输液时将输液部位固定住,避免针头刺破血管导致的化疗药物外渗。
4化疗的副作用
化疗药物为细胞毒药物,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毒副作用,最常见的有:
1.消化系统反应
如恶心、呕吐、腹泻和便泌等。其中恶心呕吐是化疗最常见的反应之一,近年来一些强力有效的止吐药上市,使得化疗后的恶心和呕吐反应大大减轻。
2.骨髓抑制
如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一般停止化疗后1~2周会自行恢复,部分较严重的骨髓抑制也有可以有效提升白血病和血小板的药物供使用,因此不必担心。
3.脱发
部分化疗药物可能导致脱发,但脱发是可逆的,在停止化疗后会重新长出新发。
4.其他
如肝肾功能损害等。
大部分化疗的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是可逆的,通过一些辅助药物的使用可以控制或者减轻毒副作用。但化疗毕竟是一种较为激烈的治疗手段,因此,临床医生应该严格掌握化疗适应证、规范合理地制定化疗方案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化疗的禁忌证
1.患者身体情况太差或者年龄太大不能承受化疗者。
2.有严重器官功能障碍者(如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等)。
3.早期癌症(如原位癌和Ⅰ期癌症)已经成功手术切除的病例一般不需要化疗。
4.经过多次化疗产生耐药且经过更换化疗方案仍无效者,这种情况应选择其他治疗手段。
5.少数癌症本身对化疗药物不敏感,化疗难以取得预期疗效,采用其他治疗手段(如生物免疫治疗等)有可能使患者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