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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单独二胎政策

去年的这个季节,国家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今年3月31日,福建省也正式实施“单独二孩”这一政策。如今半年时间过去了,但预想中的生育“井喷”并没有在厦门出现。近日调查发现,在厦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中,仅有不到两成再次申领生育证,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聊聊厦门二孩政策:

目录 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厦门单独二胎政策 厦门符合“单独”夫妇过半想生二胎 单独二胎政策可能带来的影响 先育二胎坐等新政是否“罚款”

1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 《再生育申请表》和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3.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

  视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交如下的证明:

  (1)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2)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单独夫妇一方为本省户籍、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外省一方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2厦门单独二胎政策

  1月1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上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福建省单独二胎政策将在今年实施。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相关人士表示,中央的《决定》是近日才正式发布的,落地还需要完成一些法定程序,比如,《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文统一简称《条例》)中关于生育政策的条款需要修改。“福建肯定会执行这一政策,但是需要一个准备时间。”该人士说,目前福建省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未来还要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修改《条例》相关内容。

  福建省单独二胎政策是全省统一放开,因此,厦门将在《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按省有关要求开始执行“单独二孩”政策。政策启动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其他的生育规定仍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目前,该条例不会有新的修订。

  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已生育一个女孩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您所在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否属私人企业,如果是私人企业,是可以申请审批再生育的。以该项申请理由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孕情证明、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证件、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以及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经调查后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盖章的双方职业及现工作单位的证明。夫妻申请再生育,应亲自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规定提交的材料,报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镇(街道)计生办。

  城市户口生二胎的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3厦门符合“单独”夫妇过半想生二胎

  厦门市多个街道社区计生部门,针对生育意愿进行的调查显示:在政策涉及符合福建二胎新政策的夫妇中,表示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大概有五六成。

  “单独”夫妻

  生还是不生,是个问题

  陈女士夫妻俩就是这1500万至2000万中的一员。“能多生一个多好啊,孩子不孤单,也能防老。”陈女士说,年前单位有一个“双独”同事生了二胎,当时把自己羡慕得不行。不过兴奋之余,到底什么时候生,甚至生还是不生,夫妻俩不禁陷入了纠结。33岁的陈女士前年剖腹产生下女儿,如今已是高龄产妇,女儿出生后狂飙的生活费,也让夫妻俩觉得吃力。“现在孩子有婆婆带,如果再生一个肯定带不了,请一个保姆一个月就要两千多。孩子吃喝拉撒、上学哪样不花钱?”

  医院

  目前产能不足

  “一般都要加床10%-20%,很多产妇住不进来。”第一医院产科汪医生告诉记者,产科核定的50多张床,已经加到60多个产妇,一些产妇只能住在走廊。“‘单独’二胎放开以后肯定人会更多,工作量增加是必然的。”

  记者从厦门市卫生主管部门了解到,去年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规划通过多渠道增设产科病床,有考虑在岛外新建大型公立妇儿专科医院,同时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4单独二胎政策可能带来的影响

  影响1:生育率显著回升生育率如果长期低于1.8,或长期在1.5—1.6水平上徘徊,不利于人口的均衡发展。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曾高达7左右,人口增长率高达2.5%。上世纪90年代初,总和生育率下降到2.1以下,目前已降至1.5—1.6。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将使我国总和生育率有相对显著地回升,虽然今后几年回升可能比较快,最高点可能超过1.8,但累计效应释放后,生育率会波动在1.6—1.7左右.

  影响2:老龄化程度降低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012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4.3%,2030年将达25%左右,预计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达到4.4亿左右的峰值,约占总人口的1/3。调整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到2030年将使老龄化水平从24.1%下降到23.8%,到2050年从34.1%下降到32.8%,到2100年从39.6%下降到34.3%。

  影响3:出生人口性别趋衡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1994年以来一直高于115,2004年高达121.2,2009年以来有所下降,2012年仍高达117.7。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唯一手段。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未必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但一定能使其下降。

  影响4:劳动年龄人口增加“单独二胎”政策放开,未来15年,劳动力总规模将每年多出2800万,到2050年劳动力规模减少幅度将相差3个百分点。如果生育政策不变,我国每年减少有效劳动力供给811万;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后,每年减少760万左右。这将大大缓解我国未来劳动力的供需失衡。尤其是我国劳动力规模大幅度下降的拐点将出现在2025至2030年前后,当前调整生育政策正是时候。

  影响5:家庭发展能力提升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减,从1982年的4.43人降至2010年的3.10人。独居老人家庭比例有所升高。我国现有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出现一些“失独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家庭的婚姻、生育、养老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说,“单独两孩”从政策上终止了“421”的家庭结构,有利于家庭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利于提高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子女教育。

  影响6:对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一是加剧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竞争。总人口数量的增加无疑加剧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资源环境分配的竞争性。二是基层计生服务管理能力面临考验。三是公共服务、管理和保障亟须跟上。新政实施后,三五年可见到效果,出生人口增长将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浙江湖州某妇幼保健院院长对在当地调研的乔晓春说,“大量高危人群集中生育,我们医院承受不了。此外,孕前免费优生检查的数量急剧上升,也给医院带来困难。”

  影响7:生育势能释放后产生波动“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新政后,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都面临选择:生,还是不生?什么时间生?60后、70后和80后人群的态度差异很大。” 西南财经大学人口所所长杨成钢说,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工作,避免大起大落的波动。计划要二胎的家庭要避免扎堆生育,以免给将来的入托、入学及就业造成拥挤。压抑了很长时间的生育势能,在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后释放,肯定会在政策调整后的2—3年内产生出生堆积现象。”原新认为,采取渐进、微调、各省不同步的方式,可以避免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出生堆积.


5先育二胎坐等新政是否“罚款”

  赶在政策落地前抢生二胎,仍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可能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抢时间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抢生“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