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是一种金属元素,而且是稀有金属元素,在高科技领域应用十分的重要,但是砷具有很强的毒性,对人体的危害较大,因此,使用金属砷要非常小心,即是不小心碰触也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发生砷中毒后要做好预后准备,而砷中毒后遗症有哪些呢?一起看看都有什么吧。
目录
1砷中毒处理是方法
1、经口急性中毒者应及早催吐,或用温水、生理盐水或1%碳酸氢钠溶液洗胃,随后立即口服新配制的氢氧化铁(12%硫酸亚铁溶液与20%氧化镁混悬液,在用前等量混合配制,用时摇匀),使其与砷形成不溶性的砷酸铁,再给予硫酸钠或硫酸镁导泻。也可洗胃后灌入活性炭30g、氧化镁20~40g或蛋白水(4只鸡蛋清加水约200ml搅匀)。
2、急性砷中毒有特效解毒药。二巯丙磺钠5mg/kg,肌注或静注;二巯基丁二钠首剂2g,溶于生理盐水10~20ml静注,疗程3~5d。青霉胺也有一定的驱砷作用,应尽早应用(使用剂量、方法等遵医嘱)。
3、对症与支持处理:腹痛严重者可肌注阿托品或加哌替啶;肌肉痉挛性疼痛时,可用葡萄糖酸钙静脉缓注。补充维生素B、维生素C、维生素K,注意防治和纠正脱水、电解质紊乱及休克。重症患者应尽早血液透析,可有效清除血中砷,并防治急性肾衰竭。
4、砷化氢中毒者吸氧、氢化可的松400~600mg或甲基氢化泼尼松10~20mg静滴,以抑制溶血反应。血红蛋白若低至5g,应予输血。
5、慢性砷中毒可用10%的硫代硫酸钠静脉注射,以辅助肾排泄。皮肤或黏膜病损可用2.5%二巯丙醇油膏或地塞米松软膏外涂。出现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时,予以对症处理。
2砷中毒的后遗症有哪些
1、慢性砷中毒突出的临床表现是多样性的皮肤损害,常同时存在色素沉着、角化过度或疣状增生三种改变。色素沉着可发生在身体任何部位,呈雨点状或广泛的花斑状,尤以身体非暴露部位如躯干、臀部、大腿上部多见。
2、慢性砷中毒可有脑衰弱综合征的全身症状;
3、半数患者有胃肠功能障碍及肝脏肿大的体征和B型超声改变,脱离接触后大都可以恢复;
4、极少数患者可发展为门脉性肝硬化,经切除脾脏后,症状可缓解多年。慢性砷中毒也可出现肢端麻木等症状,神经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异常。
5、常人接触砷数周后,即可发生慢性中毒.其症状表观为头痛,失眠,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多发性神经炎,出现知觉麻痹,运动神经麻癣,视神经萎缩,手掌,足角化层增厚等。
6、砷中毒死亡者尸体皮肤呈脱水状,口唇,指甲明显青紫.如果进行尸体解剖,则可以见到内脏器官充血,点状出血极为明显;心血不凝,颜色深红色,左心室内膜下点状出血;小肠内容物为淡黄色稀便或米汤样液,杂有黄色沉淀物(硫化砷).迁延几天死亡的人,心,肝肾等脂肪变性或坏死,有的甚至发展成为急性黄色肝萎缩。
慢性砷中毒的话治疗就是:解毒剂应用方法参见慢性汞中毒,此外还可用硫代硫酸钠,静脉注射,以辅助砷排泄。但药物具体还是得遵医嘱的。
3砷中毒有哪些症状
口服急性砷中毒早期常见消化道症状,如口及咽喉部有干、痛、烧灼、紧缩感,声嘶、恶心、呕吐、咽下困难、腹痛和腹泻等。呕吐物先是胃内容物及米泔水样,继之混有血液、粘液和胆汁,有时杂有未吸收的砷化物小块;呕吐物可有蒜样气味。重症极似霍乱,开始排大量水样粪便,以后变为血性,或为米泔水样混有血丝,很快发生脱水、酸中毒以至休克。同时可有头痛、眩晕、烦躁、谵妄、中毒性心肌炎、多发性神经炎等。少数有鼻衄及皮肤出血。严重病儿可于中毒后24小时至数日发生呼吸、循环、肝、肾等功能衰竭及中枢神经病变,出现呼吸困难、惊厥、昏迷等危重征象,少数病人可在中毒后20分钟至48小时内出现休克、甚至死亡,而胃肠道症状并不显著。病儿可有血卟啉病发作,尿卟胆原强阳性。
砷化氢中毒常有溶血现象。亚急性中毒时出现多发性神经炎的症状,四肢感觉异常,先是疼痛、麻木,继而无力、衰弱,直至完全麻痹或不全麻痹,出现腕垂、足垂及腱反射消失等;或有咽下困难,发音及呼吸障碍。由于血管舒缩功能障碍,有时发生皮肤潮红或红斑。慢性中毒患者多表现为衰弱,食欲不振,偶有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等。尚可出现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贫血,红细胞和骨髓细胞生成障碍,脱发,口炎,鼻炎,鼻中隔溃疡、穿孔,皮肤色素沉着,可有剥脱性皮炎。手掌及足趾皮肤过度角化,指甲失去光泽和平整状态,变薄且脆,出现白色横纹,并有肝脏及心肌损害。中毒患者发砷、尿砷和指(趾)甲砷含量增高。口服大量砷的病儿,在作腹部X线检查时,可发现其胃肠道中有X线不能穿透的物质。
4砷中毒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砷中毒(arsenicpoisoning)一般由于应用含砷药物剂量过大所致,也可由于误食含砷的毒鼠、灭螺、杀虫药,以及被此类杀虫药刚喷洒过的瓜果和蔬菜,毒死的禽、畜肉类等。
三氧化二砷(又称砒霜,红、白信石等)为我国北方农村常用的拌种、杀灭害虫药,毒性很大,其纯品外观和食盐、糖、面粉、石膏等相似,可因误食、误用引起中毒。
亦有因饮食被三氧化二砷污染的井水和食物而发生中毒者。母亲中毒可导致胎儿及乳儿中毒。
查看详情>>5砷中毒容易与哪些疾病混淆
慢性轻度中毒
a)皮肤角化过度,尤在掌跖部位出现疣状过度角化;
b)躯干部及四肢出现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和色素脱失斑;
c)轻度肝脏损伤;
d)轻度周围神经病。
慢性重度中毒
在慢性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肝硬化;
b)周围神经病伴肢体运动障碍或肢体瘫痪;
c)皮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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