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会出现很多的不适症状,如果在孕期出现心脏不舒服的症状可能是胸闷。孕期引起胸闷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功能性胸闷、一种是心脏神经官能症,如果心脏难受的厉害建议去医院做相关的检查。如果在怀孕的时候,孕妇觉得心脏疼痛,这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呢?现在就看下我们了解下原因。
目录
1孕妇心脏不舒服怎么回
首先怀孕腹部增大引起腹压增高影响膈及胸廓呼吸肌的呼吸运动;再就是压迫下腔动静脉使心回血量减少,胎儿的代谢废物排入母亲血液引起母亲血液电解质轻微失衡,主要是轻微酸中毒多见。
其他导致胸闷气短的原因:功能性胸闷:是指在门窗密闭、空气不流通的房间内逗留较长时间,或遇到某些不愉快的事情,甚至与别人发生口角、争执,或处于气压偏低的气候中,往往会产生胸闷、疲劳的感觉;
心脏神经官能症:是全身神经官能症的一种,其症状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最普通的自觉症状是心悸、呼吸不畅、心前区疼痛和全身乏力等,还有容易激动、失眠、多汗、发抖、眩晕、多梦等表现。
2怀孕心脏疼痛怎么回事
怀孕心口疼怎么回事;
1)胸痛的性质、特征:
1. 胸痛的特点
胸壁疾病引起的胸痛,定位明确,局部可有红肿、触痛、皮疹、畸形。
2. 胸痛的性质
肋间神经炎引起胸痛为阵发性,针刺样痛。食道炎引起烧灼样痛。撕裂样痛多见于夹层动脉瘤。
3. 胸痛的部位
胸骨后疼痛常见于心绞痛。左前胸痛也可以是心胶痛、心肌梗塞、左侧肺炎。胸痛放射到左肩部多为心绞痛。
2)常见的引起胸痛的疾病:
1. 胸膜疾病
如胸膜炎、气胸、肺部感染、肺梗塞、肺部肿瘤、食管疾患、纵隔肿瘤、心绞痛、心肌梗塞等。这些疾病引起的胸痛与呼吸、咳嗽有关。在深呼吸及咳嗽时胸痛加重,常伴有呼吸困难。胸痛位于病变的一侧。
妊娠及分娩会进一步增加心脏负担,引起心功能再减退甚至孕产妇死亡。妊娠合并心脏病仍占孕产妇非产科死亡原因的首位。
妊娠、分娩及产褥期与心脏病的相互影响可从不同时期分析。
1、妊娠期:孕期总血容量增加,血液动力学改变,心排血量明显增加,心率加快,心脏负担增加,心脏作功的高峰期为32~34孕周。再者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脏及大血管移位,这些都机械地增加了心脏负担。
2、分娩期:第产程时,子宫收缩使心排血量阵发性地增加%左右,平均动脉压增高10%,因此左心室的负担更加重。第2产程时,腹肌及骨骼肌都参加屏气,周围血管阻力加大,肺循环压力增高,腹压加大,使内脏血液涌向心脏,此时心脏负担最重。原来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此时容易发生心力衰竭。
3、产褥期:产后24~48小时内子宫逐渐缩小,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组织内的液体也开始回到血循环,又增加心脏的负担,此时极易发生心力衰竭。
3孕期准妈妈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心脏
心脏病是孕产妇的重要死因之一,因此孕产妇应特脏。由于孕妇的总循环血量随着胎儿的生长发育逐步增匀Ⅱ4周时达高峰,循环血量增加了30qc~45qc,使心脏负荷加重,妊娠期孕妇体内钠、水潴留,红细胞相对减少而心率加快,加之膨大的子宫上升压迫心脏,凡此种种,大大地增加了心脏的负担。为此,对于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来说,为防止心力衰竭的发生,孕期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防止过劳,注意休息,尤其应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每天睡眠不可少于10小时。
②合理膳食,患心脏病孕妇应食用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限制脂肪、盐和水的过多摄入,食盐摄入量每天应限制在7克以内,饮食不宜过饱,以防影响心脏功能丽诱发心衰。
③防止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是心衰的主要诱因,为此,心脏病孕妇应注意防寒保暖,居室要经常通风换气,一旦感冒要及时治疗。
④注意定期检查,尤其出现水肿、心悸、气短或心绞痛等状况时,一定要及时产前检查。出现心力衰竭情况时应住院待产,以防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孕期为什么会导致心脏病
妊娠以后为适应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体循环系统发生一系列变化。首先是血容量的逐渐增多,在妊娠32~34周左右达最高峰对未孕时增加40一50%,其次是心搏出量的逐渐增多,在妊娠22~28周达高峰,比未孕时增加20~30%。妊娠晚期由于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移位。右心室压力增加,大血管屈曲,这些变化都增加心脏负担。产后,胎盘血液循环停止,子宫收缩使大量血液涌入体循环中,以及在整个分娩过程中的能量消耗,都会加重心脏负担。因此,有心脏病的妇女,若心脏功能不良,在妊娠期间,产时或产后易发生心力衰竭,严重威胁母儿生命。
妊娠合并心脏病以风湿性心脏病居多,其次为先天性心脏病。有病的心脏能否担负妊娠和分娩,与心脏病的种类关系不大,而决定于心脏代偿功能。按其所能负担的体力活动,心脏代偿功能分为四级。I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11级:一般体力活动略受限制,休息时舒适如常,但在日常体力活动或操作时即感心跳气急。Ill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休息时虽无不适,但活动量少于一段日常体力活动时即出现心跳、气急。IV级:任何轻微活动即感不适,休息时仍有心跳、气急,有明显的心力衰竭现象。
心脏功能I级及11级的病人,一般可担负妊娠;心脏功能Ill级者,孕产期心力衰竭发生率显著增高。因此,心脏功能Ill、IV级者不宜生育。若避孕失败应及早人工流产。
如果心脏代偿功能尚佳,可继续妊娠,应遵医嘱按时产前检查,注意睡眠和休息,稳定情绪,避免过度劳动,限制食盐摄入量,常服各种维生素,及时纠正贫血,积极防治妊娠中毒症及上呼吸道感染,以防发生心力衰竭引起早产及胎儿宫内窘迫。最好能在预产期前二周住院持产。如剖腹产,宜同时绝育。
产后必须落实避孕措施。若发生心力衰竭,由于缺氧可以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或因缺氧可引起胎儿宫内窘迫。
5有心脏病的孕妇要注意什么
有心脏病的孕妇要注意什么?允许妊娠的心脏病病患孕妇,必须作定期检查,及早防治心脏病的各种并发症。
一般主张在妊娠五个月前每两周检查一次;五个月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妊娠期在生活作息上要有适当安排,避免过度劳累及情绪激动,睡眠时间要充足,饮食注意营养,但宜清淡。即使没有浮肿的孕妇,一般在妊娠第四个月起饮食中的含盐量每天也不要超过3一55克。不宜每天吃大鱼、大肉和滋补药,因身体发胖会加重心脏负担;胎儿过大,分娩时对心脏也很不利。
心脏病孕妇还应积极预防及治疗各种感染。如得了感冒,一般人可能认为是小毛病,但对心脏病人来说,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诱发心力衰竭。对心脏病孕妇来说,虽应积极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但并不意味无必要地过多用药,因为即使是维生素应用过多也是有害的。另外,某些可以引起胎儿畸形及心脏损害的药物也不宜滥用。孕妇除非有必要一般不打防疫针。吸烟、饮酒也应避免,房事过多在妊娠早期与晚期易致流产及早产外,还可加重心脏负担,也应该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