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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保健 妊娠期间用药有何禁忌

妊娠是母体承受胎儿在其体内发育成长的过程。卵子受精为妊娠的开始﹐胎儿及其附属物即胎盘﹑胎膜自母体内排出是妊娠的终止。我们都知道孕妇要注意身体,尽量不要生病吃药。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的妊娠合理用药原则及日常注意事项。

目录 妊娠合理用药原则 孕妇感冒这样用药 妊娠期间用药有何禁忌 怀孕期间用药哪些需要注意 妊娠各个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1妊娠合理用药原则

  (1)妊娠期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药品。

  (2)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需发育时期考虑用药,如怀孕3个月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重要时期,用药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时期以后。

  (3)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起用,如妊娠合并甲亢,选用先后程序可为:镇静剂(安定)、β受体阻滞剂(可替洛贝)、抗甲状腺代谢药(丙硫氧嘧啶)。

  (4)新药和老药同时有效时,能用效果肯定的老药,就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5)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类药物。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孕期用药完全性分为5级。

  A级药物对孕妇完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A、B1、B2、C、D、E等;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方能应用;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

  (6)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不宜用C、D类药物(动物C和人体D有危害的证据)。

  (7)孕妇在抢救等特殊情况下使用C、D类药时,应给予真实、确切的说明。如血清制品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给予葡萄糖酸钙(A类)、扑尔敏(B类)无效时,只好使用氟丙嗪(C类)、地塞米松(D类)等药物,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病情。

  (8)如遇妊娠合并癫痫,鉴于如孕期癫痫频繁发作,本身对母婴损害很大,所以为控制癫痫发作治疗用药(D类),使用药物剂量要调节至控制病情发作的最小剂量。孕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D类)、万古霉素、氯霉素、磺胺药、氟胞嘧啶(C类)治疗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2孕妇感冒这样用药

  感冒是常见的呼吸道疾病,全年皆可发病,冬春季较多。病毒感染,细菌感染等均可能引起感冒,头痛、咳嗽、流鼻涕、发热等不适症状。妊娠期,孕妇体内酶有一定变化,对药物代谢过程产生影响,此时随意用药可能会对胎儿的发育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孕妇感冒后应谨慎用药。

  1、症状较轻的普通感冒应多喝水、多休息,不推荐服药。当孕妇出现发热症状但体温不高于38℃时,可采用物理降温,如湿毛巾冷敷、温水擦拭等。

  2、体温高于39℃且持续3天以上:处于孕早期时,若在排卵期后两周内感冒,一般用药对胎儿无太大影响,在排卵期2周后感冒,用药可能会影响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此时最好就医观察;孕中期时,可服用一些不良反应相对较少的中成药;孕晚期时,服用感冒药一般来说对孕妇、胎儿无太大影响,可在医生或药师的建议下选择合适的药物。

  但需要注意的是,孕妇不宜服阿司匹林,在妊娠前三个月使用阿司匹林,可能会引起畸胎,还可能因影响凝血功能诱发流产。

  3、由细菌感染引起的感冒,可根据感染的细菌类型,选用较为安全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如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链霉素、新霉素、氯霉素等可能造成畸胎的药物则不宜服用。对于病毒感染引起的感冒,由于抗病毒药物多对胎儿有较大的危害,一般孕妇不宜擅自使用。

  孕妇属于特殊人群,轻症感冒一般不建议用药,但出现体温高于39℃且持续24小时以上就应及时就医,对症用药,不宜拖延病情,以免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

3妊娠期间用药有何禁忌

  非那西汀和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巴比妥类:致心脏先天性畸形、面及手发育迟缓、兔唇、腭裂

  扑痫酮:可指趾畸形,妊娠后期服用可致发生窒息、出血及脑损伤。

  安眠酮:致畸形。

  氨苯蝶啶(三氨蝶呤):对孕产妇有肝损害、改变血象。

  氯噻酮:对的不良影响。

  速尿灵:对和产妇产生恶心呕吐、腹泻、药疹、瘙痒、视力模糊、体位性低血压甚至水与电解质紊乱。

  利尿酸:可引起暂时性听力减退,有时可发展为永久性耳聋。

  安定、安宁、利眠宁、导眠能:可致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苯丙酸诺龙:引起腭裂。

  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可的松和强的松:致唇裂、腭裂。可的松还可致无脑、早产、早死。

  青霉素:可破坏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死亡。

4怀孕期间用药哪些需要注意

  第一点

  孕妈妈在就诊的时候,要明确的告诉医生自己的已怀孕和末次月经的日期。

  第二点

  孕妈妈不能自己擅自用药,所用的任何药物都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同时,在不可避免的要用的药物来治疗的时候,也要全力的配合医生。

  第三点

  在妊娠前的三个月里,由于胎儿还不是很稳定,只要一个不小心就很容易使得肚子里的胎宝宝受到影响,比如导致胎儿畸形等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孕妈妈能不用的要或者可以暂时停用的要,最好是不用或者是暂停使用。

  第四点

  有的时候,当孕妈妈无法避免要用药物进行治疗,那么就要听从医生的建议,选择已证明对胎儿无损害或者是影响比较小的药物。

  第五点

  如果孕妈妈患有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来治疗的时候,就要考虑终止妊娠了,否则就会影响到孕妇自身和胎宝宝的健康。

  第六点

  孕妈妈服用自己根本就没了解过的新药,或者是滥用一些偏方等这些都是会对孕妈妈和胎宝宝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的,所以一定要慎重。同时,如果孕妈妈病情比较为重的话,才能有医生的权衡利弊之后使用。

  第七点

  孕期准妈妈用药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孕周,然后严格的掌握好药物的剂量,需要持续的时间。然后记得在病情控制后,一定要以及的停药。

  第八点

  给孕妈妈吃的要最好是单独用药,尽量避免联合用药。而且一种药就能治疗的疾病,就不能多种药一起进行治疗。

5妊娠各个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凡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所以对于孕期妈妈来说,一定要非常重视关于什么是孕期用药的问题,如果是非常有必要服用药物的话,最好可以在咨询医生的情况下进行,以免影响宝宝的健康,这个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