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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作性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是多种原因引起的一种严重的脑功能紊乱,为临床常见症状之一,意识是指人们对自身和周围环境的感知状态,可通过言语及行动来表达。意识障碍系指人们对自身和环境的感知发生障碍,或人们赖以感知环境的精神活动发生障碍的一种状态。意识障碍病因是什么?下面为大家带来一些相关介绍。

目录 意识障碍的病因 意识障碍的临床表现 严重意识障碍患者康复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 急性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

1意识障碍的病因

  颅内外各种病变只要累及非特异性上行性网状激动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导致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意识障碍的病理生理基础可以是脑干或大脑皮质重要部位的机械性破坏或是脑代谢过程的全面损害所致。代谢源性意识障碍可因能量底物的运送障碍(低氧、缺血、低血糖)或神经细胞膜的神经生理反应发生改变(药物或酒精中毒、癫痫或急性头部外伤)所致。意识障碍的病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颅内疾病

  1、局限性病变:

  (1)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暂时性脑缺血发作等;

  (2)颅内占位性病变:原发性或转移性颅内肿瘤、脑脓肿、脑肉芽肿、脑寄生虫囊肿等;

  (3)颅脑外伤:脑挫裂伤、颅内血肿等。

  2、脑弥漫性病变:

  (1)颅内感染性疾病:各种脑炎、脑膜炎、蛛网膜炎、室管膜炎、颅内静脉窦感染等;

  (2)弥漫性颅脑损伤;

  (3)蛛网膜下腔出血;

  (4)脑水肿;

  (5)脑变性及脱髓鞘性病变。

  3、癫痫发作。

  二、全身性疾病

  1、急性感染性疾病:各种败血症、感染中毒性脑病等。

  2、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如肝性脑病、肾性脑病、肺性脑病、糖尿病性昏迷、粘液水肿性昏迷、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性昏迷、乳酸酸中毒等。

  3、外源性中毒:包括工业毒物、药物、农药、植物或动物类中毒等。

  4、缺乏正常代谢物质:缺氧、缺血、低血糖。

  5、水、电解质平衡紊乱。6.物理性损害如日射病、热射病、电击伤、溺水等

2意识障碍的临床表现

  意识的改变从概念上分为2类。一类累及觉醒(arousal),即意识的“开关”系统,出现一系列从觉知(awareness)到昏迷的连续统一行为状态,临床上区别为觉知、嗜睡、意识模糊、昏睡及昏迷。这些状态是动态的,可随时间而改变,前后二者之间并无截然的界线。除此而外,类昏迷状态和谵妄,也属于意识改变并累及觉醒水平的范畴。另一类“意识”是指精神(心理)活动的“内容”,即大脑的高级功能,涉及认知(cognition)与情感(affection)活动,此类意识改变的例子包括痴呆、遗忘、妄想及不注意(inattention)等。除深度痴呆外,此类意识改变并不累及觉醒水平。意识改变的惟一正常形式是睡眠。觉知或意识清楚是指完整而正常的觉醒状态。

  1、嗜睡:意识障碍的早期表现,患者经常入睡,能被唤醒,醒来后意识基本正常,或有轻度定向障碍及反应迟钝。

  2、意识模糊:患者的时间、空间及人物定向明显障碍,思维不连贯,常答非所问,错觉可为突出表现,幻觉少见,情感淡漠。

  3、昏睡:患者处于较深睡眠,不能被唤醒,不能对答,对伤害性刺激如针刺、压眶等会躲避或被唤醒,但旋即又熟睡。

  4、昏迷: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刺激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三度。浅昏迷为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深昏迷是随意活动完全消失,对各种刺激皆无反应,各种生理反射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松驰、去大脑强直等。极度昏迷又称脑死亡。病人处于濒死状态,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脑电图呈病理性电静息,脑功能丧失持续在24小时以上,排除了药物因素的影响。

  5、类昏迷状态:许多不同的行为状态可以表现出类似于昏迷或与昏迷相混淆,而且,开初是昏迷的病人,在长短不一的时间后可逐渐发展为这些状态中的某一种。这些行为状态主要包括:闭锁综合征(locked-insyndrome)又称失传出状态(differencedstate)、持久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vegetativestate)、无动性缄默症(non-kineticmutism、意志缺乏症(abulia)、紧张症(catatonia)、假昏迷(pseudocoma)。一旦病人出现睡眠–觉醒周期,真正的昏迷就不再存在。这些状态与真性昏迷的鉴别,对使用恰当的治疗及判定预后是重要的。

  6、谵妄状态(deliriumstate):较意识模糊严重,定向力和自知力均障碍,不能与外界正常接触,常有丰富的错觉和幻觉,形象生动逼真的错觉可引起恐惧、外逃或伤人行为。谵妄的临床特征中以注意的缺陷、意识水平低下、知觉紊乱以及睡眠-觉醒周期的紊乱为主要症状。

  意识障碍常呈波动性和移行性。为确定意识障碍的严重程度、评估其进展、观察治疗反应及判断预后,国外自1949年就陆续制订各种量表,这些量表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种为昏迷量表,把各种症状独立进行综合,得出昏迷严重程度;另一种为计分系统,与昏迷量表不同,这种量表把每个症状独立记分和分析,最终根据得分来确定意识障碍程度。从实际应用方便程度看,英国Teasdale和Jennett(1974)制订的Glasgow昏迷量表应用最广,我国已较广泛用于临床。

  Glasgow昏迷量表最高分为15分,最低分3分,分数愈高,意识愈清晰。该量表项目少,简单易行,实用性强。但3岁以下儿童、老年、言语不通、聋哑人、精神病患者等因难以合作而使应用受到限制。此外,量表对昏迷前意识障碍无法判断,对病人情感反应和行为障碍也无法描述。

3严重意识障碍患者康复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

  研究表明,有10%~15%的重度颅脑损伤的患者从神经外科或神经内科转出时仍处于意识不清状态,这部分患者可能转入康复中心、地段医院康复病房或护理中心。由于目前脑损伤后意识障碍大部分康复治疗还是经验性治疗,缺少循证医学的研究,国内外关于严重意识障碍的康复治疗没有统一的诊疗方案,所以探讨严重意识障碍规范化康复治疗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严重意识障碍是脑严重损伤的临床表现之一。在康复医学领域,脑损伤后的意识状态大致可以分为:昏迷(coma)、植物状态(vegetative state, VS)、微弱意识状态(minimally consciousness state, MCS)和清醒四种,其中昏迷是急性期脑功能严重受抑制的一种状态,一般可转归为清醒、植物状态或微弱意识状态或死亡四种结局[1]。由于脑损伤的严重程度不同和其他原因,意识障碍维持时间也长短不一,短则数小时、长可达数月或一年以上。长期意识障碍给患者的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社会负担。因此,开展严重意识障碍患者的康复治疗,促使患者意识清醒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临床意义。

  治疗方法包括:继发性脑积水的管理、阻碍意识恢复药物的调整、中枢神经兴奋剂的应用、感觉刺激、康复护理及对症支持治疗等。

  对脑损伤后严重意识障碍患者常用的各种阻碍意识恢复的不利因素正确管理应是严重意识障碍规范化康复诊疗方案的基础,治疗患者可能出现的各种并发症,为患者家庭成员提供与患者恢复有关的教育、咨询和支持也是意识障碍患者的康复诊疗方案重要内容。

4急性意识障碍

  急性意识障碍主要是对周围环境的意识障碍,系由急性全身性疾病所致。一般分为意识水平的减低、意识内容的改变及意识范围的缩小三种类型。现将不同的急性意识障碍的发生机理、病因、基本概念及鉴别诊断的、分述如下。

  【病因和机理】

  巴甫洛夫派认为意识障碍是由于大脑皮层抑制过程的扩散,是一种保护性抑制过程。由于大脑皮质抑制过程扩散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出现不同意识障碍。当抑制赛程扩散到整个大脑两半球皮质脑干时,则出现昏睡和昏迷。朦胧状态主要是由于第二信号系统位于时相状态,在第二信号系统的影响下,使第一信号系统的活动被释放出来,并受到皮质下部情感活动的支配,因此症状应是杂乱无章的性质。梦行状态是白天最强烈的一些刺激在大脑皮质抑制较浅的背景上仍处于活动状态。谵妄状态是由于大脑皮质的抑制过程不深,且抑制过程扩散到运动区最少,但第二信号系统被抑制,使第一信号系统及皮质下的活动相对占优势所致。精神错乱状态则可能是由于大脑皮质神经细胞活动极度降低,致使高级神经活动的基本过程减弱及衰竭,两个信号系统相互作用严重失调,同时无条件反射也发生了严重障碍的结果。由于大脑皮质下兴奋占优势,这种兴奋对大脑皮质产生负诱现象,也可能由于大脑皮质存在病理性惰性兴奋灶所致。

  潘菲尔德指出,意识与网状结构及大脑皮质关系十分密切,觉醒状态主要与网状结构有关,意识内容与大脑皮质有关。他认为特异性投射系统即各种感觉的传入通路,在脑干有侧支进入网状结构,后经非特异性或弥散性投射系统,由丘脑弥散性投射到大脑皮层,这些神经传入冲动维持着大脑皮质的清醒状态(又称上行激活系统)。另一部分为上行抑制系统,该系统对大脑皮质有抑制作用。在上行激活系统及上行抑制系统的共同作用下,使大脑皮层处于一种适宜的兴奋状态。人们只有在大脑皮质处于适宜的兴奋状态下,才能正确认识外界客观事物和自身各种精神活动。如果将脑干切除或脑干受损使网状结构受到损害就会出现意识丧失,大块大脑皮质切除后却不一定出现意识丧失。总之,大脑皮质依靠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维持其清醒状态,才能进行各种精神活动,而意识内容则是大脑皮质的整体功能,是人类特有的高级神经活动。

  产生意识障碍的病因多种多样,常由全身各种疾病所致,要想完全描述清楚也是十分困难的,但概括起来大致可分为几种:

  1.全身各种躯体疾病:如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肺部疾病、心脏疾病、内分泌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水与电解质紊乱等。

  2.感染中毒性疾病:如败血病、伤寒、中毒性痢疾及各种药物中毒及一氧化碳中毒等。

  3.脑器质性疾病:如颅脑外伤、颅脑肿瘤、脑寄生虫病、脑变性疾病、脑血管疾病、癫痫发作等。

  4.急性发作的各种功能性疾病:如急性心因性反应、癔症、急性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障碍等。

  【临床表现】

  1.嗜睡状态:意识清晰度轻微降低,以各种心理过程的反应迟钝为特征。在安静的环境下,病人常处于嗜睡状态,对轻微刺激可能没反应,但对其痛觉反应仍保持,有回避动作。病人情感反应淡漠,对外界事物漠不关心,注意涣散,定向力较差。虽能与人交谈,但言语缓慢、简单,计算困难、记忆力减低。尚能做一些简单动作,亦可被唤醒,但刺激一消失即又复入睡。此时吞咽、瞳孔、角膜反射均存在。意识恢复后则对当时情况记忆模糊、片断。

  2.混浊状态:意识清晰度显著降低,精神活动极为缓慢,对外界刺激阈显著增高,除强烈刺激外,很难引起反应。思维活动十分缓慢,再三向病人提问只能获得极简单的反应或回答不出来。病人表情呆滞,反应迟钝,注意难以集中,记忆和理解十分困难。吞咽、角膜和对光反向尚存在,但可出现伸舌、舔唇、强握、吸吮等原始动作。意识障碍消退后则大部分遗忘。

  3.昏睡状态:又称浅昏迷。意识并未完全丧失,但意识清晰度降低较以上二者深,周围及自我定向力全部受损。对一般刺激如呼喊或移动病人肢体不能引起反应。用针刺病人皮肤可出现防御反射,用手指压迫眶上缘内侧可出现面部肌肉的运动。病人无主动行为,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便失禁,思维及言语功能消失,无认知和记忆活动。深反射亢进或出现病理反射。可出现不自主运动、震颤。角膜及睫毛反射减弱,但对光反射仍保存。意识恢复后呈顺行性遗忘。

  4.昏迷状态:意识完全丧失。注意、记忆、思维及语言功能消失,对任何刺激都无反应,无自主运动。生理反射如压眶、角膜、对光、睫毛等反射极度减弱或消失,可出现病理反射。意识一旦恢复,昏迷过程则全遗忘。

5意识障碍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

  意识障碍需要和下面的症状相互鉴别。

  (1)嗜睡 是程度最浅的一种意识障碍,患者经常处于睡眠状态,给予较轻微的刺激即可被唤醒,醒后意识活动接近正常,但对周围环境的鉴别能力较差,反应迟钝,刺激停止又复入睡。

  (2)昏睡(混蚀)较嗜睡更深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范围明显缩小,精神活动极迟钝,对较强刺激有反应。不易唤醒,醒时睁眼,但缺乏表情,对反复问话仅难作简单回答,回答时含混不清,常答非所问,各种反射活动存在。

  (3)昏迷 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刺激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三度:

  浅昏迷: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

  深昏迷 :随意活动完全消失,对各种刺激皆无反应,各种生理反射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松弛、去大脑强直等。

  极度昏迷:又称脑死亡。病人处于濒死状态,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脑电图呈病理性电静息,脑功能丧失持续在24小时以上,排除了药物因素的影响。

  意识障碍的诊断较为复杂,临床上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是否有意识障碍

  通过详询病史及临床检查,意识障碍的判断多无困难。但在诊断中应注意与一些特殊的精神、意识状态相鉴别。

  1.木僵 见于精神分裂症的紧张性木僵、严重抑郁症的抑郁性木僵、反应性精神障碍的反应性木僵等。 表现为不言不动,甚至不吃不喝,面部表情固定,大小便潴留,对外界刺激缺乏反应,可伴有蜡亲曲屈、违拗症,或言语刺激触及其痛处时可有流泪、心率增快等情感反应。缓解后多能清楚回忆发病过程。

  2.癔病发作 有时易误为意识障碍。但起病多有精神因素,病人发病时仍有情感反应(如眼角噙泪)及主动抗拒动作(如扒开其上眼睑时眼球有回避动作或双睑闭得更紧)。四肢肌张力多变或挣扎、乱动。神经系统无阳性体征。心理治疗可获迅速恢复。

  3.闭锁综合征(locked-in syndrome)是由于桥脑腹侧病变,损及皮质延髓束和皮质脊髓束所致。表现为除眼睑及眼球垂直运动外,头面及四肢运动功能丧失,不能说话,貌似意识障碍。但实际意识清楚,可以通过残存的眼硷及眼球运动回答“是”与“否”。见于桥脑肿瘤,血管病及脱髓鞘疾病等。

  4.发作性睡病 是一种不可抗拒的病理性睡眠。常在正常人不易入睡的场合下,如行走、骑车、工作、进食等情况下入睡,持续数分至数时,可被唤醒,多伴有睡眠瘫痪、入睡幻觉及猝倒发作。

  (二)确定意识障碍的程度或类型

  意识障碍程度的分类各家未完全统一,常用的方法有:

  1.临床分类法,主要是给予言语和各种刺激,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加以判断。如呼吸其姓名、推摇其肩臂、压迫眶上切迹、针刺皮肤、与之对话和嘱其执行有目的的动作等。按其深浅程度或特殊表现分为:

  (1)嗜睡 是程度最浅的一种意识障碍,患者经常处于睡眠状态,给予较轻微的刺激即可被唤醒,醒后意识活动接近正常,但对周围环境的鉴别能力较差,反应迟钝,刺激停止又复入睡。

  (2)昏睡(混蚀)较嗜睡更深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范围明显缩小,精神活动极迟钝,对较强刺激有反应。不易唤醒,醒时睁眼,但缺乏表情,对反复问话仅难作简单回答,回答时含混不清,常答非所问,各种反射活动存在。

  (3)昏迷 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刺激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三度:

  浅昏迷: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

  深昏迷 :随意活动完全消失,对各种刺激皆无反应,各种生理反射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松弛、去大脑强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