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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筛查

高危妊娠指的是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孕妇则指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那么高危妊娠筛查怎么做,下面来了解一下。

目录 高危妊娠筛查 高危妊娠的饮食 高危妊娠的护理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人群

1高危妊娠筛查

  1、在确诊怀孕12周内到医院进行高危妊娠筛查,同时建立《孕妇保健手册》,接受健康教育,定时检查,了解胎儿胎盘发育情况。

  2、询问既往生育史,家族史,排除异常生育史。

  3、全身检查,包括血压、呼吸、心律等全身健康问题筛查。

  4、妇科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孕周是否相当。

  化验及其它功能检查。

  (1)胎儿B超:排除多胎妊娠,胎位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多少等 高危妊娠。了解胎儿发育、胎盘功能,关爱宝宝健康发育。

  (2)血细胞分析 :排除妊娠贫血、血小板减少、炎症等高危因素。

  (3)尿液检查:排除孕期肾炎、尿路感染、妊高症肾功能状况。

  (4)血型检查:了解孕妇血型以备急诊治疗。

  (5)心电图:排除妊娠合并心脏病。

  (6)血糖测定:排除妊娠合并糖尿病。

  (7)微量元素:了解孕妇钙、铁、锌、镁等微量元素,指导孕妇合理饮食。

2高危妊娠的饮食

  妊娠期由于生理上的变化,在饮食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大致可分为3个时期:

  怀孕初期怀孕的前3个月内,正是胎儿的器官形成时期,这时孕母要避免偏食现象,需要适当增加蛋白质的摄入。同时需注意粗细搭配。在这个阶段,可能因恶心等早孕反应而影响正常的饮食,这时孕母应进食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混合的小餐,但不吃有刺激性的东西和精制糖块等。

  怀孕4—6个月这一阶段是孕妇重点的营养阶段。这一时期,胎儿迅速生长、需要大量营养。

  怀孕后期接近分娩和哺乳的阶段,要特别注意少吃或不吃不易消化的或可能引起便秘的食物。应尽量进食高热量、高营养、高纤维素的平衡饮食,这有助于晚上睡眠,也能为分娩和哺乳时提供能量准备。

3高危妊娠的护理

  1、日常生活护理护

  平时不要走太多的路程和搬重物。持重物会导致腹部用力,很容易引起宫缩;

  疲倦时躺下休息,保持安静,会很有效;不要积存压力。精神疲劳和身体疲劳一样会导致各种问题的发生,压力积攒后也容易出现腹部变硬,最好能做到身心放松;

  防止着凉。空调使下肢和腰部过于寒冷,也容易引起高危妊娠;

  侧睡:让产妇侧睡,避免长时间站立或久坐,以减少该部位的疼痛,坐时给产妇臀部垫个坐垫也会有帮助。

  按摩:在产后10天内,家人可用手掌稍微施力帮孕妇作环形按摩,一直到感觉该部位变硬即可,如果子宫收缩、疼痛厉害时,应暂时停止按摩,用俯卧姿势来减轻疼痛。

  止痛药:若是仍然感觉疼痛不舒服,影响到休息及睡眠,应通知医护人员,必要时可以用温和的镇静剂止痛。

  2、医院护理

  妊娠图,记录胎儿发育情况,连续观察对比,可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子宫底高度测量:测量子宫底高度所得数据与胎儿出生体重相关。所以测量子宫底高度可以预测胎儿生长发育;

  B超检查;

  胎儿成熟度测定;

  胎盘功能测定;

  胎儿宫内情况的监护。

4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高危孕妇筛查制度

  (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围产期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点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检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或分娩,并在《围产期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2、高危产妇首诊负责制度

  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3、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保科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零报告制度。

  4、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踪笔录。

  5、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该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5高危妊娠人群

  1、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2、有异常孕产史者,如流产、早产、过期妊娠、死胎、死产、各种难产及手术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先天缺陷或遗传性疾病;

  3、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过期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

  4、患有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心脏病、肾炎、病毒性肝炎、重度贫血、病毒感染(巨细胞病毒、疱疹病毒、风疹病毒)等;

  5、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有害物质,如放射线、同位素、农药、化学毒物、CO中毒及服用对胎儿有害药物;

  6、母儿血型分歧;

  7、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孕妇:胎盘及脐带异常、多胎妊娠、产道异常(包括骨产道及软产道);

  8、身高低于140厘米的孕妇。

  9、曾患或现有生殖器官肿瘤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