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是由于人体丘脑、大脑功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那么,精神病人属于残疾人吗?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目录
1精神病人属于残疾人吗
残疾是一种心身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人,由于躯体功能或精神心理的障碍,不能或难以适应正常社会的生活和工作。
精神病人属于残疾的一种,精神残疾。如果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可以到有关部门办残疾证。
查看详情>>2诱发精神病的起因有哪些
(1) 精神刺激:人的心理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个人与社会环境不相适应,就产生了精神刺激,精神刺激导致大脑功能紊乱,出现精神障碍。不管是令人愉快的良性刺激,还是使人痛苦的恶性刺激,超过一定的限度都会对人的心理造成影响。但一般认为,引起人们的损失感、威胁感和不安全感的非良性刺激,容易致病。
(2) 个性素质:在同样的环境中,承受同样的精神刺激,那些心理素质差、对精神刺激耐受力低的人易发病。通常情况下,性格内向、心胸狭窄、过分自尊的人,不与人交往、孤僻懒散的人受挫折后容易出现精神异常。
(3) 遗传因素:精神病中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家族中精神病的患病率明显高于一般普通人群,而且血缘关系愈近,发病机会愈高。此外,精神发育迟滞、癫痫性精神障碍的遗传性在发病因素中也占相当的比重。
(4) 躯体因素: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内分泌、代谢及营养障碍等均可导致精神障碍,但这类疾病随着躯体疾病的好转而缓解。脑萎缩属于不可逆性疾病,由此引起的精神障碍也不易缓解。但应注意,精神障碍伴有的躯体因素,并不完全与精神症状直接相关,有些是由躯体因素直接引起的,有些则是以躯体因素只作为一种诱因而存在。
3精神病人在临床医学上都有哪些症状表现
精神病是由于人体丘脑、大脑功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并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治疗方法也各不相同。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疾病,正常地生活、学习与工作。
大多数精神疾病患者病程迁延、病情波动易复发,需要持续规则的药物治疗以控制症状和预防复发。众多研究表明:提高精神患者治疗的依从性是控制精神症状,改善精神病预后的关键。尽管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和新型抗抑郁剂疗效肯定、副反应较少,已受到普遍欢迎,但精神患者对这些药物治疗的认知和依从程度仍然是目前精神科临床治疗和护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4精神病人的治疗问题
精神病人享有接受妥善治疗并受到监护的权利。精神病人的治疗,同样是以自愿为前提。但是,鉴于多数病人在患病期内丧失了区别实幻与控制行为的能力,而且拒绝治疗,故当其行为有可能造成自残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就有必要进行强制性的治疗措施。
执行强制性治疗措施之前,须取得家属、单位领导或有关社会监护人的同意。强制性医疗应有一定的时限,逾期未愈仍须住院者,医师须向家属或监护人申明需继续住院医疗。
5精神病人的涉法责任
涉法,特别是因肇事构成刑事问题的精神病人,须经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权的精神科专家,或医师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其他人士或未经专业训练的医生不得受理鉴定案例。
原则上讲,肇事当时对自身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丧失控制个人行为能力者,可认定为无责任能力;反之为有责任能力。从精神病类别上看,现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偏执性精神病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者, 可以考虑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要做具体分析。
以上几种重精神病的缓解期则具有责任能力。对患有发作性的精神障碍者应进行健康调查与有关的检查。确属因疾病发作而肇事或存在意识障碍者应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是一般的饮酒过量引致行为改变或慢性酗酒产生的一时性精神异常,通常不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温馨提示:
可多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以保证维生素的摄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