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原因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我们一起看看吧。
目录
1什么是化学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健康人经口摄入了正常数量,在感官上无异常,但确含有某种或几种“化学性毒物”的食物,随食物进入体内的“化学性毒物”对机体组织器官发生异常作用,破坏了正常生理功能,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的急性中毒,称为化学性食物中毒。
包括一些有毒金属,及其化合物、农药等,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引起的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砷化物引起的食物中毒等。
卫生部近日通报2006年第一季度食物中毒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减少47.8%,中毒人数减少60.9%,死亡人数减少41.1%。
该季度3月份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中毒人数的49.5%,1月份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42.4%。该季度微生物性、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最多,均占总报告起数的31.7%。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中毒人数的51.0%。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60.6%。
按就餐场所分类,一季度家庭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50.0%、死亡人数的78.8%。集体食堂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中毒人数的38.1%。一季度,学校共发生食物中毒12起,中毒人数243人,死亡3人。一季度,全国共报告剧毒鼠药中毒6起,中毒50人,死亡8人,病死率为16.0%。
2食物中毒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病毒等。这些细菌、病毒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腐败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二、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三、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四、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
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
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
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五、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
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
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
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
3细菌性食物中毒临床表现
(1.起病急,腹痛、呕吐、腹泻,便次每日数次至20-30次不等,多呈水样便、血水便(副溶血弧菌),可带少量粘液。
(2.部分畏寒、发热、乏力。
(3.重者脱水、酸中毒、休克。 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24小时内曾进食可疑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同食者于短期内同时或先后发病,于1-2天内达高峰,多在夏秋季发生。
临床特点:发病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便次每日数次至20-30次不等,多呈水样便,可带少量粘液,偶带脓血。
实验检查:取可疑食物及吐泄物培养,生长同一种病原菌,如: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变形桿菌、大肠桿菌、产气荚膜桿菌、腊样桿菌等,或获得葡萄球菌肠毒素。
4.急性期及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作凝集反应,效价递增4倍以上,或单次恢复期血清效价高于1:80 ̄1:60。
4食物中毒的西医治疗
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数是由细菌感染,少数由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发病一般在就餐后数小时,呕吐、腹泻次数频繁。如在家中发病,就视呕吐、腹泻、腹痛的程度适当处理。
主要急救方法有:
1、补充液体,尤其是凉开水或其它透明的液体;
2、补充因上吐下泻所流失的电解质,如钾、钠及葡萄糖;
3、避免制酸剂;
4、先别止泻,让体内毒素排出之后再向医生咨询;
5、毋须催吐;
6、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容易刺激胃的食品。
需强调的是,呕吐与腹泻是肌体防御功能起作用的一种表现,它可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释放的肠毒素,故不应立即用止泻药如易蒙停等。特别对有高热、毒血症及粘液脓血便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状。
由于呕吐、腹泻造成体液的大量损失,会引起多种并发症状,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这时,应大量饮用清水,可以促进致病菌及其产生的肠毒素的排除,减轻中毒症状。
腹痛程度严重的病人可适量给予解紊剂,如颠茄合剂或颠茄片。
如无缓解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以至休克,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5胃肠型食物中毒应该保健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卫生监督及管理。对屠宰场、食品和饮食行业进行卫生监督,禁止出售编制腐败的食物,对从事饮食行业的人员和炊事人员等,都要定期作健康检查及卫生宣传教育。
2、禁止食用病死禽畜。对于因伤致死,经检验肉质良好者,食用时应弃去内脏,彻底洗净,煮熟、煮透才能吃;刀板用后洗净消毒;已变质的肉坚决不食,肉类、乳类在食用前应注意冷藏(6℃以下)。
3、切过生鱼生肉的刀和砧板要经清洗消毒才能切熟食。如蒸煮螃蟹时应在沸水中充分煮透,而吃剩的螃蟹若存放超过6h的应再煮一次才能吃,因醉、腌蟹不能杀菌,最好不吃,必要时加醋拌浸,可以杀菌。
4、发现可疑病例,及时作传染病报告,立即终止可疑食物的食用,制定防御措施,及早控制疫情;对于沙门氏菌、葡萄球菌感染者及带菌者,应暂时调离饮食工作单位,并予适当治疗。
5、售卖食品时,切实做到货款分开,以免食物污染。
6、饭菜按就餐人数做好计划,现做现吃,避免剩饭剩菜。
7、做好饮食卫生的宣传教育,不吃不洁、变质或未经煮熟的肉类食品。
8、消灭苍蝇、鼠类、蟑螂等传播媒介,不在食堂附近饲养家畜家禽。
9、生鱼生肉和疏菜应分开存放,剩余的饭、菜、粥等要摊开存放通风清凉处所,以防变馊,下餐食前须彻底加热。